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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特征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法律透析
金融活动的生命在于企业规模扩张冲动和社会资金投资冲动之间的相互需求。一方面,现代工商业及金融业发展往往需要通过合法的金融手段募集闲置社会资金,通过资源互补实现企业的发展进步;另一方面,社会上存在大量的闲置资金,具有天生的投资增值需求。上述两种冲动的相互满足除通过银行吸储贷款实现之外,还可以通过企业直接向社会集资实现。
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后果 行政法律后果 刑事法律后果 |
目前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
1、非法发行有价证券。 2、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债权凭证。 3、非法发行会员卡、会员证。 4、对物业、地产等资产等份化,出售份额处置权。 5、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6、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7、以发行私彩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8、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9、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企业在职工内部进行有偿集资。 11、教育储备金。 12、地方政府发行或变相发行地方政府债权。 13、以“招商”名义从事非法集资。 14、房地产开发中的非法集资。 15、利用社会福利机构非法集资。 16、以从事期货交易为名非法集资。 17、现阶段证券公司集合受托性投资管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