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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跑腿”似乎已司空见惯,作为腿主人,有的已习以为常,有的却“牢骚满腹”,人们对“跑腿”现象见怪不怪的同时折射出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的繁琐和服务质量的低劣。的确,从采购人来说,要采购一项货物需历经编预算、报计划、财政职能处室审批、领导批复和采购实施等多个环节,其间采购人的代表不知要跑上多少腿,从填报采购计划到采购实施再到货物交付少则等上三、五天,多则等上两、三个月;从供应商来看,要付到一笔哪怕是1000元的政府采购货款,须多人签字,多人盖章,缺一不可,有一个环节受阻,有一个人不在,就跑白腿,无功而返。

  一、“跑白腿”令人怨气生

  案例一,“跑腿”跑到银行下班。某日,甲采购人行色匆匆地前来办理公务小车采购事宜,经采购中心与汽车协议供货商联系迅速谈妥价格、服务等事宜,经约定采购人须持银行汇票前去提车,采购人一接近退休年龄的老会计急奔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会计处办理汇票,专户会计起初以还有半小时就下班为由说今天不办业务,老会计无奈跑下楼向其单位负责人汇报,负责人说今天务必办好,老会计又来到专户会计处请求办理汇票,专户会计说:“科长刚走,章印盖不全,你下周再来”,无奈,老会计又折回其领导处,领导大怒,老会计又跑到专户会计处,这时真的晚了,时钟指向5:30,银行已下班,想办都办不成,老会计悻悻离去,“三上三下”已把老会计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一下子瘫坐在台阶上直呼“世道变了,办公家事还这么难,我这把老骨头实在经不起这番折腾”,的确原本应随到随办的事结果给人为地耽搁了,等候多时的采购人的负责人更是怒不可遏,暴跳如雷。

  案例二,付款“愣”等半天。某日上午,一外地供应商为6000元的货款奔波500多公里来到某采购中心,按该地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规定,供应商在付款前须填写申请表,表上须经结算中心、采购中心和监管机构签字“画押”,缺乏一个环节都不行,供应商先来到结算中心,不巧结算中心的同志因家中有事迟到近1小时,来了以后发现采购人的资金还未到位,经过一番“协调”,结算中心的字签了,接下来到采购中心,采购中心的同志因公外出,经过半小时等待采购中心的字也签了,监管机构的同志外出开会,电话联系后让等2小时,供应商显得很无奈,的确离家这么远,如果再“跑白腿”着实伤脑筋,供应商只得愣愣地坐在采购中心苦等,发了一大通“牢骚”,上午11:20,监管机构的同志来了,虽然签了字,但银行的对公业务却办不了,供应商说:“为6000元的款子等了半天,经过这么多繁琐僵化的程序,真让人够呛,干嘛非得要这么多人签字,按合同和验收单付款其实很简单”。

  二、“跑白腿”根源透视

  采购人和供应商“跑白腿”现象比较普遍,而因“跑白腿”所引起的不良连锁反应后患无穷,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部门应有的社会形象,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事业顺利推进的大势。“跑白腿”现象的背后暴露了一些监管和操作机构工作效率低下、办事程序繁琐、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不可否认,少数政府采购业务经办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实与快速推进的政府采购工作很不适应,对采购工作漫不经心,缺乏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意识,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对原本非常简单的事人为设障,可谓“机关重重”,对应该立即办的却借故拖着不办,人为地拉长采购周期,从而影响了采购人的工作需要,增加了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成本,降低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的信任度,抑制了供应商支持政府采购工作的热情。

  三、别让采购人和供应商“跑白腿”

  让采购人和供应商“跑白腿”看似一件小事,但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却是巨大的和持久的,各地各级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机构及所有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本文提供的案例能够有所思考,并对照反思,深刻剖析,引以为戒,在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更加崇尚务实,简化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其一,简化程序是当务之急。一方面要压缩不必要的程序,政府采购讲究程序严谨本身并没有错,但决不能走极端,如案例中所述供应商付款要多人“画押”并不能说明整个资金结算程序无懈可击,政府采购既要规范,也要效率,而要提高效率,则必须在规范操作的前提下简化程序,从采购人方面讲,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采购前期占用时间,分季分月实施有计划的集中采购,从供应商方面讲,各地要尽快实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减少中间环节,多进行换位思考,能立即办的要立即办,暂时不能办的要做好解释,不能让供应商坐“冷板凳”,“跑白腿”。另一方面要取消不必要的审批,政府采购更多的应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采购规范操作的依据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审批不能替代法律,政府采购人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正走出“管理”、“审批”的怪圈。

  其二,优化服务乃务实之举。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前行,如何做好服务、做优服务是政府采购人面临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现实问题。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操作机构都必须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把做好、做优服务作为第一要务,在政府采购工作积极落实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准确地“定好位”、“站好岗”,牢固确立在服务求位次、以服务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着力做好两个方面的服务,一要急采购人之所急,解采购人之所难,真正把采购人及其干部职工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采购机构业绩的终级指标,政府采购机构要优化人员分工,定岗定位定责,设立服务投诉箱和热线电话,对一年度内有投诉的员工,取消其评优获先资格,一年度内若有三次投诉,则将其调离或解聘,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二要在采购活动中始终恪守“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积极贯彻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节能产品采购的政策措施,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的供应商要一视同仁,不搞差别待遇,努力构建良性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毫不动摇地推进“阳光操作”,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地健康发展。

(中央政府采购网)
[责任编辑:李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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