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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网上政府采购各会员的行为,明确其权利义务,以更好地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根据《无锡市网上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行为准则,请各会员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准则中的需方为采购单位。

  第二条: 本准则中的供方为符合网上政府采购会员资格条件,经投标后,确定的中标单位。

  第三条: 网上采购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准则的各项要求,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一年,如果退会,履约保证金给予退还。

  具体:1. 供应传真机、复印机的会员单位一律均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

  2. 供应空调、汽车、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会员单位:

  a. 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交纳保证金5000元;

  b.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交纳保证金1万元;

  第四条: 无锡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和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加强对会员资格供应商的管理,每年年终,将组织评议,推荐出数名“网上政府采购会员信得过单位”,并通过新闻媒体给予宣传、发放证书。

  第五条: 网上政府采购会员单位,必须及时、准确地在网上进行报价,如有连续二个月未在网上进行报价的,将给予警告;全年如连续有四个月未在网上进行报价的,将取消会员单位资格。

  第六条: 会员单位的商品代理资格有效期以提供给政府采购中心并审核批准的代理资格有效期为准。到期未提供其它有效证明的,不能参加相关商品的政府采购。

  第七条: 会员单位有义务向政府采购中心及时提供代理商品的最新配置、最新型号,年终作为“网上政府采购会员信得过单位”考核内容。

  第八条: 会员单位有义务相互监督,对其它会员单位的违规操作、取消代理、单位变动等情况及时上报政府采购中心,以保证政府采购的规范性。

  第九条: 需方必须到中标的会员单位处购买货物,必须遵守有关政府采购的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额外的不正当要求,如遇此类情况,中标的会员单位有权予以拒绝,并通知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十条:价格及货款支付:

  1. 需方到中标的会员单位购货时,供方必须严格按照网上报价和采购中心开出的中标通知书上记载的内容履约。中标通知书记载内容包括:中标单位、中标数量、政府采购中心(盖章)。

  2. 供方凭中标通知书上的记载内容,进行供货,待需方验收后,采购中心凭采购单位在中标通知书记载内容、验收表签字、盖章后,由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结算事项(除网上竞价采购)。

  第十一条:供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作如下承诺:

  1. 供方提供货物必须是全新,未启用的原包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质保单、装箱单、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2. 需方持采购中心开出的中标通知书,到供方处提货,供方必须按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交需方验收。

  3. 供方必须按规定对所供货物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在规定的质保期内提供质量保证。

  4. 供方须对需方操作、保养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之能达到供方对其提供设备的操作,保养和维护的要求。

  第十二条: 中标单位,无不可抗拒因素,拒绝履约的,经核实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网上政府采购会员资格,直至不准进入整个无锡市政府采购市场。

  第十三条:对供、需双方的采购及供货行为。采购中心有权实行全面监督。对供方的报价及售后服务等方面。采购中心可随时检查,供方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四条:网上招标采购公告和网上招标书属会员行为准则的组成部分。供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因供货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江苏省无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准则未尽事宜,由政府采购管理处和政府采购中心协调解决,经协商或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准则由无锡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执行。


  一、  竞价方式: 

  1.取得相应网上采购会员资格的会员单位,方可参加网上竞价;

  2.参加网上竞价的会员单位,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网上发布的竞价采购规定时间内,对所列竞价货物进行报价;

  3.竞价成交单位产生后,政府采购中心开具采购证,采购证上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4.采购单位凭采购证直接去成交单位提货并结算货款;

  5.政府采购中心定期与不定期向采购单位征询成交单位所售商品质量、服务等情况,对被投诉两次的成交单位,经政府采购中心核实后,报请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按《无锡市网上政府采购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二. 成交原则:

  1.在满足网上采购公告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按价格最低者从优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2.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单位.

( 中央政府采购网—信息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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