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10月20日电(记者郎秋红)今年吉林省长春市二手房价格大幅上扬,出现了“二手房不‘二手’”的现象,与统计数据表现出的二手房成交“量涨价跌”有较大出入。有关人士认为,二手房市场存在低报成交价以避税的行为。
据长春市房地局统计,今年1-9月,长春市二手房成交套数为16348套,同比增长10.8%;成交面积为14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9%;成交金额为21.2亿元,同比下降9.9%。二手房成交价格指数同比下降14.9个百分点,二手住宅成交价格指数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
业内人士认为,长春二手房成交套数和成交面积的增长,主要归因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节省“5.5%营业税”和“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心理趋动下,7、8两个月,长春二手房市场呈现出“井喷”状态,买卖双方均阶段性积极入市。而二手房成交价格指数下降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售房者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时低报成交价,造成统计数字不准。
据了解,长春市目前执行实际成交价与参考价格就高不就低的备案价格,一些二手房买卖双方有意低报成交价,以降低交易契税、营业税、印花税的基数。(完)
(新华网吉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