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6月11日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辽金罚决〔2024〕45号)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电话销售中心(简称“泰康人寿辽宁电话销售中心”)存在欺骗投保人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规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决定对泰康人寿辽宁电话销售中心责令改正,并处十八万元罚款。

同日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辽金罚决〔2024〕44号)显示,对李敬婕(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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