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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掌握"三适当"原则,让金融产品真正服务自身需求

2026-03-16 15:45:55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金融消费的核心在于“合适”二字,这一原则的践行与否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产品适当性:根据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财务状况及实际需求,推荐与其目标相契合的金融产品。

渠道适当性:结合产品特性与客户群体特征,选择适配的销售渠道,确保服务覆盖的精准性。

客群适当性:通过深入了解消费者的生活阶段、家庭结构及风险偏好,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典型案例:付先生是一位年轻的创业者,收入颇丰但工作压力大,想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为自己的未来增加保障。保险销售人员因为分红型保险业绩压力,极力推荐付先生购买分红型保险,称其还年轻,重大疾病风险概率较低,分红型保险既有保障又可以享受高额投资回报。最终,付先生听取了销售人员的引导买了分红型保险,忽视了自己原本的保险需求。

天有不测风云,付先生在工作中突发疾病,需要住院治疗。但由于他购买的保险侧重于分红,在医疗保障方面未配置合适的保障,无法有效应对高额的医疗费用,本次疾病给他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

全面了解自身需求

结合实际情况,围绕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人生不同阶段,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同,消费者应当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保险产品。

正确认识保险产品

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消费者要全面了解金融产品性质、风险和特征,仔细阅读产品合同,根据需求来购买相应的产品,不能将保险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依法维护权益

金融消费者应培养正确的消费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在购买金融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陈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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