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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拆门槛破壁垒激活发展动力

2025-09-08 08:22:50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核心提示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它既是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激励创新的重要基础。

省市场监管局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民生保障领域反垄断执法,开展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确保我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营造辽宁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和浓厚文化氛围。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优化市场环境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升审查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奋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增强工作保障,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战斗力。公平竞争制度是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的重要保障,是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的重要基础。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省政府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专业机构,充实专业力量,将公平竞争审查经费纳入每年省本级财政预算,从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和律师事务所择优选聘专家,组建了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与起草单位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络员制度,强化横向联系、纵向协作和协调指导,保障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顺利实施。

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构建监管模式。省市场监管局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本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体系日趋成熟、源头预防纵深推进、刚性约束不断加强。陆续出台了《辽宁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工作方案》《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做好省本级重要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的函》《关于对地方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示函》《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的通知》等,建立了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件约谈通报制度、重要政策措施会同审查机制、监督抽查机制、政策措施评估机制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陆续出台市级重要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建立重要政策措施三审制度,构建“日常抽查+举报处理+提醒督促+约谈处理”四位一体的公平竞争审查监管模式,不断探索建立AI智能公平竞争审查平台,将智能审查、数据归集、业务培训、档案管理一体化,逐步完善政策起草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审查工作信息化支撑。

加大执法力度,有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更好地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着力规范政府不当干预市场行为,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性垄断监管执法。坚持政策措施“谁起草、谁负责”,重要政策措施由市场监管部门与起草单位会同审查的原则,2024年8月1日以来,各地各部门审查新增政策措施4139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审查重要政策措施878件,提出修改建议592条。为不断破除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构筑自我“小循环”等问题,省市场监管局持续组织开展“净源”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组织各地各部门梳理存量政策措施13946件,清理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301件;监督抽查政策文件7829件,清理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68件;排查现行有效地方标准2553项,修订废止存在指定特定评估机构、指定特定原产地等问题标准296项,并公布了3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典型案例,从源头上遏制了政策制定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同台竞技、公平竞争。

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坚持监管为民、执法为民,统筹市场秩序和竞争活力,切实发挥好反垄断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的作用。

锚定重点领域,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围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连续3年集中开展全省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守好反垄断领域民生底线。2024年以来,共核查涉及平台企业、燃气、医药、交通、建材等重点民生领域垄断线索20件,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等垄断违法行为,保障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维护了涉案行业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了相关企业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罚并重原则,创新运用“三书一函”执法方式,针对性进行违法风险提示,妥善解决群众举报问题,既彰显反垄断执法权威、有效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又在监管执法实践中达到了防范法律风险、纠治违法行为的良好效果。

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反垄断协同监管。在《反垄断法》等系列制度体系下,结合辽宁实际,出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发布省级地方标准《经营者反垄断合规导则》(DB21/T3856-2023),研究起草《辽宁省水电气热领域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导规范》等,更好满足反垄断合规体系建设和监管执法实践的需要。同时,建立多方协同监管机制,积极与社会工作和民政等部门就行业协会监管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紧密衔接竞争、准入、行业监管,有效推动监管协同联动贯通。

精准风险提示,服务企业依法集中。按照《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在登记注册管理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环节,设置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弹窗预警,重点对营业额数据超过8亿元的企业进行风险提示,有效提升企业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意识。另外,通过靠前指导企业申报、配合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和查处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案件,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集中行为,提升了审查质效。其中,在某国家重点项目拟新设合营企业申报经营者集中审查过程中,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企业提前30日完成申报,积极对接市场监管总局较法定时限提前41日批复通过审查,共计为项目节约71日的时间成本,为项目尽快落地提供了强有力的时间和制度保障,服务保障助力企业依法高效集中的相关做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

搭建沟通桥梁,推动反垄断合规宣导。多次召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领域企业、行业协会、律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与会代表们深入探讨交流了经营主体反垄断合规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建设的问题、经验和成果,合规宣导效果显著。实地走访四家知名大型企业,了解企业在反垄断合规方面的问题,帮助企业完善合规制度建设,解决企业与政府部门对接的实际需求。同时,开展多媒体、多渠道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包括在“辽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投放反垄断法主题系列动漫宣传视频,发放《经营者集中政策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培养广大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公平竞争意识,营造浓厚公平竞争文化氛围。

推进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急难愁盼”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紧扣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回应社会关切的目标,纵深推进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聚焦关键领域,专项整治打出“组合拳”。省市场监管局明确将网络、民生、商业营销等领域列为整治重点,依法查处典型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民生领域,开展老年用品“你点我查”专项行动,累计排查问题1513件,梳理有效线索19个,目前均已办结;在网络领域,通过与重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行政约谈、发布提醒告诫等方式,精准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2024年以来,全省已组织办理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60余件,一批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得到妥善处置。

强化创新引领,商业秘密保护迈上新台阶。为护航企业创新发展,省市场监管局以沈阳、大连为核心,扎实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助企建制工作。一方面,深入调研企业实际需求与基层执法痛点,系统优化完善辽宁省商业秘密地方标准的体例架构、认定流程等关键内容,并指导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人员工作指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涉密人员工作指引》,为商业秘密保护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支撑;另一方面,多措并举提升企业保护能力,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通过专家入企指导、专题宣传培训等形式,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同步开展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线索“你点我查”,严格落实“接诉必办、有案必查”原则,全力维护技术企业合法权益。目前,沈阳市、大连市已成功申报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沈阳市成立商业秘密保护协会,以沈阳、大连为双轮驱动的商业秘密保护创新示范格局初步形成。

坚持治防并举,构建反不正当竞争长效机制。省市场监管局始终秉持执法惩戒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理念,大力加强对《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的宣传贯彻,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参与市场竞争;面向全行业加强普法宣传,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解读等形式,深化《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社会普及度,多措并举着力巩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专项整治的长效成果。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辽宁振兴新突破决胜之年,也是市场监管深化改革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聚焦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加强反垄断执法办案,强化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筑牢公平竞争的制度防线,让各类经营主体在辽宁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责任编辑:张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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