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阜新市民政局了解到,7月1日起,阜新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惠及城乡困难群众8.8万余人。
此次调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8元提高到67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5475元提高到5859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22元提高到95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7248元提高到7764元,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924元提高到2022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575元提高到1686元,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24元、584元、541元、500元提高到656元、614元、569元、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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